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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首次发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排第五

见习记者刘嫚 实习生蒋小天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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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见习记者刘嫚 实习生蒋小天 12月7日,全国首个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72.7分居榜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名列榜单第五,共7家人大常委会达到及格线。

  《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7)》发布在《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No.3(2017)》(地方法治蓝皮书)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成员周婧介绍,这是社科院发布的第三份《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

  6家省级人大常委会透明度及格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报告》主要测评的是人大常委会立法相关信息公开情况,测评维度涵盖立法工作信息、立法活动信息、立法过程信息和立法优化信息,共15个指标。共测评32家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含全国人大)。

  《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72.7分居榜首,7家人大常委会达到及格线。其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分居二、三名,另外四名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显示,各地人大常委会得分差异较大。总分榜中,全国人大获得72.7的最高分,而西藏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总得分仅为22.35分。在“立法活动信息”维度,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得唯一满分,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三地人大常委会仅得分22.5分。

  除此之外,各地人大常委会在四个评判维度里的得分情况也不均衡。如在“立法工作信息”维度,超过60分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为18家,而在“立法过程信息”维度,得分超过60分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仅为4家。

  人大代表联系方式未公开比例近九成

  《报告》指出,目前人大常委会立法公开信息程度较高,人大常委会领导信息、人大常委会机构信息、本级人大代表名单得到普遍公开。人大立法计划和立法总结情况较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绝大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都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立法草案。

  但在公开的信息中,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公开情况欠佳。在26家提供了本级人大代表信息的名单中,仅有4家人大常委会提供了本级人大代表的电话或邮箱等联系方式。

  周婧向南都记者表示,公开代表联系方式是公众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前提,可以使代表发挥立法机构和公民之间的桥梁作用,督促代表更好履职。

  立法过程信息公开不足公众难以有效参与

  《报告》显示,目前,虽然多数人大常委会都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如立法程序、立法草案、开通了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平台,但是在公布过程之中,仍然存在信息不完善或者公布不透明的情况。

  测评中,32家人大常委会中有28家公布了立法草案,但仅11家提供了草案说明公开情况。同样,32家人大常委会中有28家设立了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平台,仅3家在平台公布了公众意见。另外,仅有4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立法听证会情况。因此,在立法过程信息维度中,人大常委会得分普遍较低。

  相关专家呼吁,要进一步推动与立法质量紧密相关的信息的公开,推进公民有序有效的参与立法。

  对话 

  “指标体系花了一年时间打磨”

  南都:今年是第一次发布《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成员周婧:是的,前两年发布的是《中国地方人大立法指数报告》,今年是第一次发布《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

  南都:这一次报告跟前几次有什么不同?

  周婧:以前会侧重全方位的评估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如立法工作信息、立法活动、立法公开参与、立法优化等,今年比较侧重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南都:发布《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的初衷是什么?

  周婧:我们觉得立法公开是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抓手。

  南都:《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是如何完成的?

  周婧:这是项目组成员的集体成果。指标设计花时间较长,用了一年时间来打磨指标。之后,我们根据客观中立的原则进行测评,测评的结果要么是要么否,再根据结果给出每个指标的得分,最后对各项指标赋值后得出总得分。测评的过程比较顺利,除了有的网站有时打不开。

  南都:《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会继续做下去么?

  周婧:今年是第一次做,相信会继续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