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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资委再访垃圾处理:收运体系不建立 农村垃圾“治本”难出成效

广东人大网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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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大网讯 (记者 林洪演)从今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将连续三年对全省各地农村垃圾管理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7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环资委组织省级有关媒体赴潮州、汕头、揭阳三市,巡查农村垃圾管理情况,实地了解垃圾围村的改善情况。此外,在开展农村垃圾管理第三方评估的关键的时间节点,本次巡查也意在进一步推动粤东三市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村垃圾问题已成为困扰农村发展的一大难题,“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曾是广东农村卫生情况的真实写照。省人大代表为此年年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垃圾围村”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也连续多年对代表提出的农村垃圾管理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解决农村垃圾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垃圾乱象大为改善。

  去年6月,省人大环资委组织了第一次的农村垃圾情况的暗访,走访发现农村普遍还存在垃圾随处堆,长年无人管的问题。一年后的今天,乡镇马路已难见堆积如山的垃圾,村里垃圾乱堆乱扔的现象也大大减少。这是本次巡查对农村垃圾管理的改善情况最直观的感受之一。总体而言,农村垃圾的“治本”已基本完成,但在谋求“治标”上仍赶不上预期进度,作为垃圾处理最关键一环的“收运体系”建立甚至还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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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高大上”的压缩站门前却杂草丛生,不见运作迹象。

垃圾收运体系未建立,垃圾收集点垃圾无法及时、规范地收运处理,导致长时间堆积。

  【改善】
  多数村已有保洁队

  以前,大部分村没有固定的保洁员。本次走访,据了解,很多村里都组成了保洁队,保洁队每天定期上门收集垃圾,运往垃圾收集点,再集中处理。根据村民反映,保洁队的确发挥了作用,村里的垃圾收集相对以往要好些,村里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也相对改善,但走访中还是发现了不少垃圾在路边堆放的现象,此外还存在某些乡镇垃圾收集工作不及时,村收集点垃圾长时间堆放的现象。

  以前,受困于欠发达地区乡镇有限的财政,保洁员的工资待遇缺乏保障。今年,省政府将出台相关文件,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据了解,由公共财政核定经费的劳动合同制环卫工人将享受由基础工资和岗位津贴构成的工资制度,其中月基础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岗位津贴珠三角地区平均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日10元,粤东西北地区平均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日8元。

  【问题一】
  垃圾压缩中转站成“花架子”

  根据文件,省级财政将补贴粤东西北每个村、镇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其中镇压缩中转站每个补贴50万元,去年巡查发现镇压缩中转站建设上不尽人意,多数仍未上马。本次巡查发现,垃圾处理的硬件建设相对去年有较大提升,镇基本上都按照要求建成或密锣紧鼓地在建垃圾压缩中转站。

  令人意外的是,走访中发现大部分压缩转运站并未投入使用,部分甚至连压缩设备都没有安装,空留一副“花架子”。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由于洪灾设备损坏一个多月仍未维修,走访期间大部分压缩站外表“高大上”,门前却杂草丛生,不见运作迹象。

  对于压缩设备未能到位,各乡镇有关负责人都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据悉,惠来县将垃圾压缩转运站任务分解到镇,镇级在建设中未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导致审核未能通过而得重新招投标,严重拖慢了建设进度,全县各镇的垃圾转运站都基本没有投入使用。

  据部分乡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压缩转运站无压缩设备是由于省财政补贴资金还没全部到位。对此,省住建厅有关人员表示,省财政拨付各个乡镇25万作为前期启动资金,省财政厅对各镇压缩转运站的前期建设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通过后,剩余的补贴资金即可马上全部到位。

  【问题二】
  收运处理体系仍未建立

  去年的巡查暗访发现农村垃圾处理最大的问题不是硬件,而在于没有建立相应的收运体系。省级财政对县、镇、村的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的扶持,推动了“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的逐步建成,但在硬件配备之余,收运体系将决定硬件是否能发挥应有作用。经过走访发现,直至目前从村收集点到镇压缩站,再到县填埋场的收运体系仍未建立,没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农村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仍任重道远。

  ▲ 建立收运体系障碍一
  【填埋场】村民抵制 建设推进缓慢

  本次走访,发现农村地区在垃圾处理硬件建设上进度仍较慢,特别是县级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不少还受到村民的联合抵制,本次巡查还亲历了饶平县黄冈镇碧岗村村民通过拉横幅、静坐的方式来反对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此外,在走访的县区中,大部分的县级垃圾处理设施都受到村民不同程度的抵制。

  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相关业主方面表示,“我们现在都在积极做村民工作,继续推进项目的建设,但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拖慢建设进度。”据部分县区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进度,县级无害化处理设施需要两至三年才能竣工。县级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在艰难中爬行。

  据了解,在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仍未建好的县区,目前农村垃圾一般由镇里自行找地方简易填埋,垃圾没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简单填埋,恶臭难闻,容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农村环境有很大的潜在危险。因此,县级的垃圾处理设施一日不建起来,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与农村垃圾的“治本”将无从谈起。

  ▲ 建立收运体系障碍二
  【资金】经费无保障致收运走过场

  收运处理体系建立涉及到垃圾的收运成本问题,特别是作为连接村和县两级的镇是收运体系的核心环节,但欠发达地区乡镇捉襟见肘的财政面对较高的收运成本费用无疑更是举步维艰。据普宁市占陇镇负责人表示,18万人口的镇一个月清扫工的经费需将近10万,设备运转也差不多10万,要保证清扫、收运正常运转一个月经费超过19万元。

  走访中有发现保洁员沿路收集垃圾,但经过了解得知保洁员人数很少,所用设备都极为简单,垃圾收集的覆盖面也不大,并未覆盖整个村。目前的状况是,收运经费无法保障,导致很多乡镇在垃圾收运上简单应付,走走过场,并未能真正地将农村垃圾的收运规范起来。

  【解决方案】

  出台《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意见》

  为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建立,省政府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落实镇区保洁和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制度,统筹做好县城保洁和县域垃圾转运处理,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等工作内容和要求。

  《意见》还提出,省财政扶持、市县财政合理分担村庄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费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方式,同时要求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和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探索采取第三方监管、舆论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加强监督推动工作。

  省市县共扶持乡镇收运经费
  地级市财政支持不低于20%

  为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建立由县级财政承担为主,市级财政支持为辅,省级财政阶段性扶持的运营费用投入机制。各地级以上市依据经审核的各县(市、区)测算费用,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市、县财政分担比例,落实经费投入,其中地级市财政支持不低于20%。

  省财政还将建立农村保洁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列入2012年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69个县(市、区)中已建立市县财政分担机制的县(市、区)的农村保洁工作进行阶段性扶持,从2014年开始,实行定额补助和奖励先进两种补助形式,连续补助5年。

  此外,按照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者付费的的原则,实现县城、镇区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费用的收取可纳入当地水费代征,提高收缴率,降低收缴成本,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承担本村的保洁费用。村集体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村民收取适当的保洁费用。

  市场化
  实现垃圾收运处理规范化

  走访发现,乡镇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普遍存在“给多少钱干多少事”的情况,县、镇领导重视不够,对于硬件建设和资金保障问题没有探索新的解决渠道。在解决运营资金问题上,普宁市先走一步,在全县选取若干乡镇作为试点,对垃圾收运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政府购买市场服务,并加以监督,实现垃圾收运的规范化。

  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也鼓励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统筹解决硬件建设与运营资金问题。《意见》提出,垃圾处理场(厂)可采用BOT、PPP等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择建设运营企业进行建设和运营。鼓励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可以县(市)为单位或根据县域情况分片区打包,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向保洁、垃圾收运环节延伸业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建立逐级考核机制,制定明确考核标准。县(市、区)负责对辖区内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通过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情况,保障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