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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专门发意见要求各地落实环境报告制度

记者 周宵鹏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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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入冬以来,河北省中南部再次连续出现空气重污染天气。即使在情况较往年已出现改观的1至9月份,河北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也仅占到总天数的60.6%,全国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河北省占了6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更成为河北依法防霾治霾的法制保障。今年9月以来,针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省的大规模执法检查。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上,有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欠规范,执法监管待改进,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信息公开力度小,公众参与环保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要把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列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北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姬振海近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此次执法检查将为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河北落地生根、推进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河北大气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检查十项内容 

  9月7日至8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崇勇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邢台市,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邢台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走访了空气监测点、煤改气工程和部分企业,并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了抽查。

  与之同时,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其他5位领导同志分别担任各执法检查小组组长,带队到河北各地进行实地检查,20多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多名省人大代表和立法顾问参加执法检查,河北省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协助检查。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范围覆盖河北省11个设区的市和两个省直管县级市。

  为了杜绝工作汇报表面化、笼统化,强化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将执法检查重点瞄准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梳理出10个方面具体问题,要求各地逐条对照、逐条回应。

  这10个重点问题中不仅包括各级政府是否依法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宏观决策,还有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是否制定了限期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度执行情况等具体计划以及排污许可、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建立不良记录名单等具体工作。

  摸清实情总结成效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赴邢台执法检查组来到内丘县建滔焦化公司,实地了解到该公司近两年累计投入4.5亿元实施废气、废水、烟尘等多项环保达标改造工程,该公司所有环保治理工程均已完成,且能够稳定达标运行。

  而就在一年多前,作为河北省首例大气污染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建滔焦化公司因排放气体严重超标、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245万元,5名责任人以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单处罚金两万元、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实地走访、摸清实情是执法检查组最基本的工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汇报、查资料、开座谈会以及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先后召开汇报会、座谈会48场,实地察看重点排污企业100多家、监测站20个,随机抽查排污企业27家,较全面地掌握了实际情况。

  执法检查组梳理,今年前9个月,河北省共取缔散煤销售网点3945家,压减焦炭产能1279万吨,取缔关闭露天矿山159个,注销达到强制报废期车辆71154辆。今年以来,河北省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468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关停取缔1545家;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9名,并办理污染环境治安案件2009起,治安拘留2021人。今年河北省已压减炼钢产能892万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08.8%。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河北对48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对4个市、19个县政府进行了约谈……

  发现问题直言不讳 

  “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治理范围广、任务量大,这就需要大量治理资金。特别是邢台大气环境质量基础差、欠账多、治理难,而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少,随着环境治理投入加大,我市的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在对执法检查组的汇报中,邢台市市长董晓宇直言。

  针对各地治污治霾的难题和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进行了梳理,并将问题直接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检查组发现,虽然各地已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但多数地方没有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缺乏法治规范下的稳定性、系统性。多数地方没有落实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等制度,有的地方甚至对相关规定要求不甚了解。

  在对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发现,大气污染物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展不均衡,有的地方完成了一些重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污总量核定工作,已进入排污权市场交易阶段,而碳排放权还没有纳入交易市场体系。此外,部分企业存在超证排污现象,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制度等都需要加大执行力度。

  在对基层的实地走访中,执法检查组发现,河北多数县级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有的还是聘任人员,普遍存在工资待遇低、人员队伍不稳定、专业技术力量弱、装备条件差等问题,不适应执法需要。有的地方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违法排污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将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入报告。报告显示,有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传导从上到下层层递减;有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对公众没有什么实质用处。

  对症下药跟踪办理 

  在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采取了抽查暗访的形式,发现了多起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在承德市双滦区西地乡吴营村,检查组发现有企业违法堆放钢渣,造成粉尘污染;衡水书柳商砼堆料场封闭不到位,车间隔离板缺失,存在扬尘污染……检查组立即将这些问题交由当地执法部门严肃查处。

  发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执法检查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现场移交,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处理;对存在的普遍性的体制机制问题,经研究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症下药,督促改进。

  针对大部分地方政府没有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的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要求各地依法落实。

  对于普遍性的问题,检查组也从强化组织领导、政府责任、执法监管、源头治理、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打造大环保工作格局、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控煤炭消费等多项改进意见。

  “抓住问题不放,必要时开展连续监督、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是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高增勇表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办理,并专题听取河北省政府有关情况的报告。